血坛军规
 
 
为营造一个良好的交流氛围,请大家自觉遵守以下军规!

血坛军规

、条文说明

7.1条

对执行军规条文严格程度的用词,采用以下写法:

  第7.1.1条

表示很严格,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:正面词用“必须”;反面词用“严禁”。

  第7.1.2条

表示严格,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:正面词用“应”;反面词采用“不应”或“不得”。

  第7.1.3条

表示允许稍有选择,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:正面词采用“宜”;反面词采用“不宜”。

  第7.1.4条

表示有选择,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,采用“可”。

第7.2条

三种级的“奉献奖章”按累计捐献金额计算,不重复颁发,即每个坛友只能根据捐献金额获得一种级别的“奉献奖章”。

第7.3条

论坛威望值增扣除本军规有明确规定的,应在操作前获得1名副总版主以上管理层的认同。

第7.4条

永久封闭某个ID的发言,版主应事先在“版主沟通”中发帖说明情况,由副总版主以上人员进行操作。 情节严重的可临时禁止其发言,报副总版主及以上人员确认。

颁布日期:2004.5.9 | 修订日期:2006.7.14